苗栗》漁船闖禁區網魚 開鍘罰6萬


自由 更新日期:2010/03/24 04:11



〔記者傅潮標/苗栗報導〕苗栗縣海域的公司寮人工魚礁區,已公告為禁漁區,皇元號漁船去年闖入,以流刺網捕魚,苗栗縣政府漁業科開鍘,成為裁罰首例。船主以不知情為由抗告訴願,目前由農委會審理中。漁業科長呂思賢說,第一次違規,船主及船長各罰3萬元,第二次各罰6萬元,情節嚴重,將撤銷漁業證照、執業證書或漁船船員手冊。


首例裁罰 船長船主各3萬


呂思賢說,漁業法規定:各縣巿政府得依沿海生態資源情況劃定禁漁區,以保育漁業資源。位在後龍溪出海口附近的公司寮魚礁區早在88年即公告為禁止網具類漁具的禁漁區。


縣府近年不斷在公司寮海域投放人工魚礁、流放魚苗及清除人工魚礁上的覆網。從每年魚礁區清出的魚網數量看來,潛入禁漁區的流刺網漁船不在少數,只是海上舉證困難。


去年10月,皇元號闖入禁漁區內以流刺網捕魚時,被正在巡邏的海巡隊逮個正著,皇元號因此成為縣內公告禁漁區以來第一個挨罰的漁船。


呂思賢說,公司寮魚礁區禁漁範圍為中心位置經緯度北緯24度36.727分、東經120度42.007分周圍1千公尺以內水域。任何使用網具的漁船不得進入,一旦查獲,輕者,罰款3到6萬元;重者,撤銷漁業證照、執業證書或漁船船員手冊 ,漁民不要以身試法。


公司寮魚礁 可一支釣


由於漁業法並未禁止漁民垂釣,這個區域已逐漸發展成「一支釣」的主要釣區,可改採「一支釣」捕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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